如今,很多人都会有疑问,自己医保卡里的钱如果有剩余,那么会不会过期作废呢?如果不作废的话,那么是不是表明自己也可以让自己的家属共同和自己一起享用这张医保卡呢?
医保卡里的钱有剩余,是否可以给家人使用呢
实际上,医保卡的钱是不会过期也不会作废的,医保卡里 的钱一直会累计起来。部分参保者认为,医保卡中的钱只能给自己,如果一辈子不生病、不住院,钱就白费了,这一观点同样是错误的。
医疗保险制度中已明确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积累和继承,如果参保者不能使用完医保卡的存储金,其子孙后代仍可继续使用下去。
但是,有一点是医保卡里的钱如果不用来买药或者去门诊治疗的话,是不能提出来的,只能消费。如果发现有些地方写着可以用医保卡换现金,这种是违规操作,提出的钱是有损失的。另外,医保卡里的钱的具体金额全国各省市区是有一定差异的。
那么医保卡里的钱有剩余的话,是不是可以给自己的亲属使用呢?答案是不一定的,在有些地区规定可以给家人用,有些地区却不行。
比如在浙江省,规定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不过需要符合三个条件,即个人账户里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支付后个人账户里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除此之外,还要符合两个范围,即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使用狂犬疫苗、各类肺炎双球菌、流感疫苗的费用;参保人员近亲属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由此可见,医保卡里的钱如果有剩余的情况下,在不同地区都是有着不同的使用方法的,比如上段提到的浙江省,还有广东深圳、福建厦门、广东广州这些地区。但小编没有提到的其他地区,是否能够和家里人共享医保卡里的钱,还是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建议大家可以多向自己所在地的社保局咨询下这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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