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与特殊照顾,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对保障社会稳定和家庭的生活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大家来看下详细内容介绍。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顾名思义,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只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才能投保,所以凡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和他们的孩子,年龄在1-65周岁,身体健康没有重大疾病者,都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2、投保人。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可以作为投保人;或者和被保险人关系密切,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也可以作为投保人。
3、保险期限和续保。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除另有约定以外,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签生效之日起,到合同规定的终止之日24时止,如果另有约定,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投保人在保险到期后如果有意续保,可在保险到期之日或合同规定的续保宽限期内向,向保险公司续交保费。不过在续保时,保险公司有终止续保的权利,也有调整保费的权利。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分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主要从以下这两方面入手:
1、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受到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意外伤害的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与相应数额的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同时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受到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为意外伤害的原因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等级给与合同规定的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为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者,保险公司给与的伤残保险金总额是各项残疾保险金的总和;保险公司给付的意外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上限。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在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二级以上医院治疗的,而且治疗费用支出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将按总治疗费用减去医保报销份额以后的数额支付医疗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到期时被保险人的治疗还未结束,保险公司将继续延长承担期限,门诊治疗延长到保险期满后的15日,住院治疗延长到90日,在延长期限内,保险公司将继续承担相应的医疗保险金;保险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上限。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和保险金额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国家计划生育部门联合保险行业所推出的险种,旨在关心计划生育家庭,所以对投保的计划生育家庭在保费和保险金额上都有极大地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的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
每个投保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家庭,每份保险每年需要保费30元,便可获得18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障和一定数额的意外医疗保障。如果该家庭是独生子女户,其中保险公司补助5元,计生部门补助15元,家庭只需要出10元即可;如果是双女户,其中保险公司补助5元,计生部门补助5元,家庭只需要出20元即可。
由此可见,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低廉,保障额度大,对参保家庭非常实惠。所以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都应该尽快投保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提高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为家庭成员提供切实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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