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没有保险,车主没能力赔偿,可以怎么做?其实不然,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受害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具体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很多车主在事故理赔上,往往会遇到这种伤透脑筋的问题,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警方认定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理赔时却发现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而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给出的解决办法也出人意外,就是你去告我吧,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赔。一起简单的事故理赔竟要打上一场官司,这让很多车主始料未及。那么,遇到这样的事故理赔,车主真的就没有其他好办法了吗?
其实不然,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受害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就是指,如果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对这个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先赔付给被保险人,然后再对第三人的过错进行追偿。”
所以,若是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时,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做法来做:
1、如果己方有购买商业险的话,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己方相关损失后,将向肇事车主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行使,由保险公司向肇事车主追偿。
2、如果己方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时,一般不可以要求行使代位求偿权,但可以与肇事车主协商,要其分期偿还,慢慢赔偿损失。
3、如果肇事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次要责任,造成己方直接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且无力偿还的,可要求肇事方车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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