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车主来说,投保是为保护爱车的一种手段,现在的保险理赔公司错综复杂。此次,记者走访大河车友车会会员,为您介绍怎样避开理赔误区。
误区 先修理后报销
前段时间洛阳市民张女士的车在路上出现了问题,但并未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才去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
李辉(律师)认为,这说明车主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相关的事故记录。
接着,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对事故责任大包大揽
偃师市民秦先生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其实,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如果有的车主不怕承担责任,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李辉认为,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是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车主一定要明确责任,切记不要对责任大包大揽,避免留下后患。
认为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对于理赔,新安县市民李女士认为4s店的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和4s店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听取4s店等修配机构的意见。
王经理认为,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保险公司应综合各方情况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至于如何修理已与保险公司无关,由车主和修配机构来决定,实际修车费用视车主要求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额度,甚至修配机构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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