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患者到医院看病时,看到收费单据上的“自付一”、“自付二”都一脸懵,不懂是什么意思。下面小编就大概给大家介绍一下。
北京市医疗保险自付一是什么?不懂的看看
北京退休员工的的医保起付线是1300元,在职员工起付线是1800元,也就是说,参保患者门诊就医时,产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金额才能报销。
举个例子,小明是在职员工,生病时门诊就医产生医疗费用2000元,其中100元是全自付药品,剩余1900元属于医保范围内金额(非社区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为70%)。
这笔医疗费用的自付一:1800+(1900-1800)×30%=1830元;自付二:0元(部分自付的药品或诊疗);自费:100元(全自付药品);
小明需支付的部分是:自付一+自付二+自费=1930元,医保报销70元。
再举个例子,如果是退休职工老李门诊医疗费用支出2000元,起付线是1300。那么老李花费的1900元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中,减去起付线之内的1300元,剩下的600元可以按照85%的比例报销,他自己需支付600元的15%,也就是90元以及起付线内的1300元都属于“自付一”。
自付二与自付一则有所不同,自付二主要是指“有自付”的药品或诊疗。假设一瓶价格为100元的药品属于有自付药品,如果自费的比例为10%,则自己要承担10元,这就属于“自付二”。
综上所述,北京市参保患者到医院就医时个人需自付的部分是:“自付一”+“自付二”+“自费”。需要注意的是,住院跟门诊的报销比例不同,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的报销比例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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