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已累计归集住宅小区项目123个,归集户数4.8万户。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广大业主,根据有关规定,不按规定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房管部门将不予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市民遇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问题,可拨打2636082咨询、投诉。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在位于新城区的市房产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窗口看到,来自常绿林溪谷小区2号楼的业主张女士带着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须知、业主的身份证、银行卡来到这里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即时调出该房屋的业主信息,在核对身份证信息后,张女士通过POS机交款,随着交款小票的打出,窗口工作人员即时打印出河南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业票据。记者看到,整个交存过程,张女士在一个窗口短短几分钟内就全部办完。
该负责人介绍说,从今年7月开始,业主在办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手续后,将取得机打的河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河南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按照有关规定,我市不准许建设单位代收代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自行到市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交存手续。该负责人特别提醒,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统一交存到资金专户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登记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希望广大业主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及时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免耽误房产证等手续的办理。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