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果没有违反交通法,并有躲车的证据,则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
轿车把杨树撞成两截,骑在断树上,为了躲车才撞树上的,那司机还跑了昨天这起事故,特殊之处在于谁负责赔偿树钱。
记者在沈阳造币厂东门附近看到,这辆银白色桑塔纳轿车的前保险杠已经撞碎,左后车轮胎已经瘪了,后面有大约一米的刹车痕迹,在距离车头不到2米处就是一根电线杆,司机不见了踪影。
目击者赵先生介绍当时我就听咣当一声,出来一看树就两半儿了,车骑树上了。当时司机好像就蒙了,在车里坐了5分钟才出来,没看到受伤。
司机的亲属赶到现场查看完轿车后表示幸亏人没事,为了躲车才撞树上的,那司机还跑了,我们还得赔树钱,真倒霉。
如果车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法,为了躲避前方突然出现的车辆,而撞到了树上,有确实证据,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马希图律师表示,应当由过错方负责赔偿,即使责任人(过错方)失踪,也不应该由紧急避险者承担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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