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指的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利益关系,是保险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到保险合同效力的问题,而且还能决定保险价值、保险标、超额保险以及保险合同利益转移的准绳。
人身保险是投保人以人的身体或者寿命为保险标的保险,那就可能会存在着有人恶意投保,然后获取高额赔偿的问题。为了防止出现这种道德风险,在投保人以人身体或寿命作为保险标投保的时候,必须要具有保险利益。
那么在人身保险里,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呢?
1、自己
如果用自己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险标投保,自己当然是最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2、亲人
这里所指的亲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等具有血缘、亲属以及经济上的关系,指的是直系亲属。配偶指的是与投保人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或是继子女,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
不论是亲属还是其他人,为别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合同生效后,那就意味着这份保险只为投保人或受益人的利益存在,只要投保人没有发生变化或是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变化,保险的风险就不会因此增加,投保人或受益人依然拥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另外,长期人身保险不仅是一种保障风险的方法,而且它还具有储蓄投资的功能,例如一份人寿保险单,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只要能保证保险利益存在保险订立时的原则,那便可以使保险的投资价值得到充分的保障,还能促进这种投资价值的流通。
购买人身保险时之所以要求保险利益,是为了避免保险变成赌博,为了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而合同生效期间,保险利益存在可以保证人身保险尤其是长期的人寿保险或是健康保险的合同不会被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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