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路杀手越来越多,如果没有驾驶证在驾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买单吗? 2011年4月6日,漆某无证驾车在上高县城撞伤5岁女孩简某。交警认定漆某负全责。简某家属向上高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漆某及其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该案判决后,保险公司赔偿简某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1821元。2012年9月,保险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漆某偿 还公司垫付款项。 宜春中院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日前,宜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保险公司的追偿请求获得了支持。 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要求漆某归还判决后垫付款项在法院看来是合法的,这也给广大车主敲响警钟,即使爱车购买了车险,也不要无证驾驶。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