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家中选购私人汽车的提高,汽车供应商运用各种各样方式来逼迫消费者选购特定车险公司特定保险险种的领域内幕更加广泛。17日,伴随着沛县沛城区一起紧紧围绕坐车市场销售汽车保险纠纷案件的处理,提示有买车要求的群众在遭受相近状况时要主动维护本身利益。2020年4月,孙女士在沛县汉源大路汽车市场销售看好一款新汽车,谈好价钱后签订合同,并付款2000元订金。依照承诺時间,孙女士前往申请办理提车流程,销售人员却告知她务必在店内购买车险,不然不许拿车。先前,孙女士根据互联网、咨询热线有关车险公司的车险费用,比较之下,汽车销售方的价格基本上高了三成。孙女士明确提出除非是该店铺的商业保险价钱能与别的车险公司一样,不然不考虑到特定的商业保险。而汽车销售方则表明,假如孙女士不依照店内的要求,她们可能撤消此笔订单信息,订金未予退还,并保存依合同书承诺追责孙女士合同违约责任的支配权。几翻商谈未果后,孙女士举报到沛县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沛城大队。在我国消费者消费者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有权利自主挑选出示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经营人,自主挑选产品种类或是服务项目方法,自主决策选购或不选购一切一种产品、接纳或是不接纳一切一项服务项目。消费者在自主挑选产品或是服务项目时,有权利开展较为、辨别和选择。”因而工作员规定销售方现场与消费者孙女士申请办理车子交货办理手续,退还2000元订金,商业保险由孙女士自主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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