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9月,群众王先生买来辆二手富康车,原车主索性地将当初的商业保险跟车赠给王先生,商业保险截至日期是2020年5月。车辆产权过户后,王先生沒有去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变动手续,想着车辆办了产权过户手续,车辆的全部产权年限当然归自身。2020年3月初,王先生带上亲人驾车去玩,没想到中途产生道路交通事故,整车损害一万汪义。但是,当王先生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他并不是车辆的被保险人为原因拒保;王先生叫来原车主帮助理赔,想不到還是被保险公司拒保了。 权威专家评价 近些年,成都市的二手车交易十分活跃性。很多二手车交易时仍在保险期内,但一些被告方图方便、嫌麻烦或粗心大意,通常没去保险公司申请改批保险单。可那样做的不良影响是,一旦车辆保险理赔,只有由车主自身付钱。 怎么会发生那样的结果呢?依照保险法的相关要求,二手车过户后,汽车保险还要申请办理改批手续,保险公司才可以再次对被商业保险车辆担负确保义务,并且保单的起效日期是以出单日期算起。二手车转让后,车辆的产权年限发生了迁移,假如汽车保险沒有立即申请办理改名手续,针对新车主来讲,他既并不是此车险的被保险人,也不是收益人;针对原车主来讲,尽管還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和收益人,但他早已并不是被商业保险车辆产权年限的任何人,对车辆早已不会再具有保险价值。 权威专家在这里提示诸位车主:假如购买二手车,在申请办理完车辆产权过户手续后,干万别忘记也应立即给保险单“产权过户”,在保险公司申请办理跟车商业保险的改批手续,以防在这段时间车辆产生安全事故导致损害。(之上实例由成都市盛大车险商场出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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