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19时17分标底车由叶某(持武警部队驾驶证)安全驾驶,车里乘座郑某,沿宁上高速由福建省南平建阳往宁德市方位行车至某隧道施工出入口,撞击路面左边主题活动防护栏及波型防护网,导致叶某负伤、标底车毁坏及路产损害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评定叶某负本起安全事故的所有义务。2013年6月,被保险人持有关理赔报关单证,向某财险宁德市子公司认为赔付。根据“家中自用车损害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里人工作人员责任保险”合同书责任免除第六条第七款的承诺,车险公司觉得驾驶员拥有武警部队车子驾驶证,不属合同书承诺的保险条款范畴,遂传出拒保通知单。2013年8月30日,被保险人林某向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到保险合同之诉,规定某财险宁德市子公司赔付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路产损害、车里工作人员责任保险各类损害199863.00元。 异议聚焦点 1.原告即被保险人认为其未在投保单上签名,表明保险人沒有执行免责条款的表明责任; 2.司机叶某持武警部队驾驶证安全驾驶地区车子是不是归属于无照驾驶。 开庭审理历经 对于原告的需求,车险公司觉得: 1.司机叶某持武装警察军队驾驶证安全驾驶民用型机动车辆,应评定无照驾驶,归属于商业保险免除责任范围,依据《机动车辆驾驶证领取和应用要求》:“持部队、武装警察军队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申请办理机动车辆驾驶证,理应填好申请表格,并递交下列证实、凭据……”,殊不知此案原告车子的司机叶某并沒有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地区驾驶证,且该法律条文第(一)款还明文规定:持部队、武警部队驾驶证的人申请办理机动车辆驾驶证还理应递交部队、武装警察军队签发的转业、复转、退役证实。 2.国家公安部公交车管(2003)17号《有关持部队和武装警察军队驾驶证安全驾驶民用型车子怎样判定难题的审批》中强调:对持部队和武装警察军队驾驶证安全驾驶民用型车子的,应视作无照驾驶。因而,叶某持武警部队驾驶证安全驾驶地区车子,当属无照驾驶。 3.车辆损害保险条款第六条第七款明文规定:无照驾驶、未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不允许安全驾驶被商业保险机动车辆的别的状况下开车,均归属于免除责任范围。 4.原告老公郜某在保险单和购买保险索赔提醒书本上的代签个人行为,归属于表见代理。郜某在代签保险合同时与原告系夫妻感情,商业保险车子系原告两者之间老公在夫妻感情续存期内的夫妻共同财产,保险人做为质权人有原因坚信原告老公郜某有商标授权,且保险人保险投保个人行为归属于真诚且无过错,其愿意保险投保的法律行为合乎《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要求。 5.保险人已将购买保险保险险种相对性应的保险条款交由原告老公郜某,并对免责条款作出重要提示和确立表明,保险人执行表明责任的表达形式以下:(1)投保单原件被保险人申明栏中确立记述:“保险人已向自己详解并出示了购买保险保险险种所应用的条文,并对在其中免去保险人义务的条文……向自己干了确立表明。” 郜某在充足了解并接纳所述內容的状况下,在被保险人签字处签名确定,融合《保险法解释二》第十三条第二款要求:“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执行了合乎本表述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确立表明责任在有关公文上签名、盖公章或是以别的方式给予确定的,理应评定保险人执行了此项责任。”因而,郜在申明栏签名确定的內容足够证实保险人早已向原告出示了保险条款,也对免责条款作了确立表明;(2)保险人作出重要提示:最先,原告自主认可免责条款字体样式不同于别的字体样式,并具有表层和方式功效。此外,从保险人出示的保险条款能够 确立,保险条款中有关免除责任一部分的字体样式早已开展加黑字体加粗,被保险人一看一目了然,显著不同于别的条文內容,合乎《保险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要求,并且购买保险索赔提醒书也将免除责任范畴列入常见问题。所述二份直接证据互相证实,可以证实被告对免责条款作出足够造成被保险人留意的提醒;(3)保险人对无照驾驶等定义已做解释说明。从保险单原件被保险人申明中由原告老公签名确定的內容说明,原告老公对免责条款已充足了解并接纳,且原告老公做为教育工作者彻底有工作能力了解所述条款要求。因此这足够表明保险人针对免责条款一部分已对被保险人开展了表述。 6.有关路产损害系本车之外的经济损失,归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的范围。第三者义务保险条款第六条第七项要求,无照驾驶和按照相关要求不允许驶车的别的状况下,均归属于商业保险免除责任范畴。 民事判决 霞浦县人民检察院经案件审理后适用某财险宁德市子公司的抗辩,并作出一审判决,觉得:原告老公郜某以原告林某的为名与保险人某财险霞浦支公司签订车子保险合同,郜某的个人行为归属于表见代理,该代理商个人行为合理,保险合同依规创立;保险人向原告委托人郜某出示了保险条款,并做出足够造成被保险人留意的提醒和确立表明,合同书的免责条款合理合法合理,原告认为保险人没有尽到提醒和表明责任,与客观事实不符合,未予听取意见;叶某持武装警察军队车子驾驶证安全驾驶被商业保险车子,属无照驾驶,产生安全事故归属于保险合同商业保险承诺的免除责任范畴,原告诉讼请求欠缺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一审判决驳回申诉原告诉请,律师费由原告担负,原告林某不服气,向宁德市初级人民检察院提到上告,二审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 分析 司机持军队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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