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最近在开展重点核查查验时发觉,某些委托金融机构在申请办理按年获取住房公积金还款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流程时,存有违反规定出示借款信息证实、应用的借款信息证明格式不正确及其填好不标准等难题。
对于上述所说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专业下达通告,规定8家委托金融机构提升审批,严格遵守要求。在其中着重强调的是,员工申请办理按年获取住房公积金还款住房按揭贷款,涉及住房务必是购房者申请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办理预告登记办理手续的自己住住房,选购小产权房子、停车位、门店等造成的借款及其消費、个人信用类借款不属于可获取住房公积金的范畴。
但凡本人借款协议中贷款主要用途标明为“消費”或“别的”等种类的借款,都不属于可获取住房公积金的范畴,在出具借款信息证实时,各金融机构务必严格监督。新版本自2013年9月16日起开启,老版另外废除。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规定,各行各业经办人员工作人员应清楚、精确、详细填好住房按揭贷款信息证实中的各类因素內容,不可违反规定出示,不可漏写、错填,如新项目內容为空,要用斜线表明,全部因素內容需选用电脑打印方法,不可笔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表明,将来,管理中心将按时经常性对各行各业申请办理的所述业务流程品质状况开展查验,并将查验結果通告相关金融机构监督机构。各行各业应提升对业务流程经办人员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避免违反规定、疏漏出示住房按揭贷款信息证实的难题产生。如发生违反规定填好、错填、漏写等一律退还,未予申请办理,并扣除相对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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