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起,昆明汽车量就以每年15%-25%的速度增长,那些年购买的汽车,到今年之后的几年将形成报废高峰。然而,由于钢铁产能过剩,云南很多小型冶炼厂关闭,报废汽车拆解下来的废铁价格急剧下降,利润基本为零。
一方面报废车增长、一方面拆解单位不愿购买报废车,昆明每年产生的7至8万辆报废车将如何消化,这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从2002年开始,昆明人购买汽车的数量增长很快。2003年GMS会议召开之前,昆明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58万辆,主干道高峰期车辆的时速已经降到11公里/小时。当时每天汽车上牌数大约是200-300辆。从2004年开始,昆明每年大约增长10万辆机动车。
其中,小轿车的增长率从22.85%上升到25.1%,总量达到24.3万余辆。按照公安部123号令对小型汽车放宽报废年限的规定,原规定小型车15年报废,在车辆检审合格且能够通过环保检测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但是,很多小型车辆使用到10年以后,故障率高,维修费、环保改造费等都会明显上升,宽裕的家庭就会考虑换车或者直接将老旧车辆报废。按这个时间推算,2002年以后的车,基本已经达到报废年限。前几年,每月大量报废两轮、三轮摩托车。而接下来,每月将会有大量小型汽车报废,数量基本上与当年每月上牌的汽车数量差不多,即4000-7000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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