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中的一些部件是易耗品,比如轮胎,却如同生活中的盐一样不可或缺。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常常将之拒之门外。近日轮胎的质保问题上演了一出连续剧:锦湖轮胎在央视“3·15”晚会被爆原料掺假后,16日其官方微博上坚称报道“不准确”的强硬声明引来无数质疑。在巨大的舆论压力面前,该公司中国区总裁最终道歉,表示将在最短时间内召回问题轮胎,成为国内首例轮胎召回事件。但是事实上,轮胎姓不姓“锦湖”,车主们遭遇轮胎单独破损、被盗等情况后,保险的“护体”神功都要大打折扣。锦湖事件后,近日在保险业内多方了解获悉,轮胎属于理赔盲区,多数情况下轮胎理赔难省心。
不修不保,轮胎遭“遗弃”据统计,国内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意外70%由爆胎引起。在时速超过160公里时发生爆胎,死亡率接近100%。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的统计数据,目前使用锦湖轮胎配套的车辆可能超过1000万辆。如果一开始锦湖就有掺假的行为,那么在国内的道路上将有超过1000万辆的潜在问题车辆,相当于每天有无数的马路杀手行驶在道路上。但事实上,无关品牌,轮胎作为易耗品常常陷入“舅舅不亲,姥姥不爱”的“遗弃”尴尬:4S店拒绝保修,保险公司也多以轮胎单独破损不属于保险责任为由不赔。某4S店工作人员:“轮胎是易耗品,出了问题后很难判断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车主使用不当造成的,因此多不在保修范围内。
”以客户身份咨询多家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均被异口同声地告知,如果是车胎和车身一起受损,就可按照车损险进行赔付;但如果是轮胎单独破损,则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内。至于为何作出如此区分,客服人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就是这么规定的”一语带过,甚至指导客户在保险合同中寻找该项责任免除条款。部分保险公司赔付50%在保险业内,轮胎在理赔时遭“遗弃”并非个案,而是行业普遍为之。但也有“手下留情”者。
某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工作人员,保险业内对于轮胎赔付历来比较谨慎。如果是车辆爆胎导致事故,说明爆胎是自然损耗,按理没得赔;如果是事故后车辆爆胎了,应该按照车损险进行赔付。但这两者常常无法区分,因此该公司按50%进行赔付,而具体赔付金额则视现场查勘情况而定。保险公司的解释显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事实上,针对即便是全险也不保轮胎的行业现状,不乏消费者“叫板”保险行规而对簿公堂的案件。而汽车论坛里,发帖对峙的网友大有人在。有车主就表示,“根据这个逻辑,既然单独撞坏轮胎不赔,那么出现这种事故后,何不干脆再故意撞坏车身其他部位以扩大损失范围呢?这样倒可以得到全额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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