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方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限额11万元;
2、人伤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
3、第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限额2000元; 合计交强险保险赔偿限额12.2万元;
4、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无责任时也要承担无责赔偿,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死亡伤残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只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法院判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只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用、整容费、营养费。
当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首先从交强险赔偿限额中进行赔偿,损失超过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以上,医疗费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财产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就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商业保险的话,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就可以从商业保险金额中进行赔偿!被保险人经济风险就得以化解!更多资讯尽在保险在线商城,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期待您的光临。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