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车投保只选必备险种何先生的工厂最近经常要运载物料,他跟邻居做了一笔生意,买了一辆人家用过四年的面包车,对方以2.2万元的“老友价”把车辆卖给他。车辆的保险半个月后就到期,何先生很纠结,他觉得一辆车如果买齐各种险种,起码都得花2000元,油费、路费已经让他觉得养车成本过高,他不想在车险上投入太多,但是又不知道该买什么险种才能保障行车安全。 像何先生这种情况确实没有必要在车险上投入太多。
他的车辆使用频繁,并且带有运营性质,因此发生意外的几率较高,一旦遇到重大的人伤事件,交强险12.2万元的最大保额无法给他提供足够的保障,所以车辆必须购买一份第三者责任险,建议这个险种的购买保额为20万元,这样万一遇到意外,车主也不用为赔款操太多心。另外,使用多年的车辆发生自燃的几率较高,而自燃险的保费较低,所以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其投保,何华也可以购买一份自燃险来增加行车保障。何先生的面包车已经有四年的车龄,其残值较低,无需在车辆维修上投入过多,因此可以考虑放弃车损险,至于玻璃单独破损险、轮胎单独破损险等更是可以节约的“奢侈品”。
巧购车损险降低投保成本 郑小姐花了7万元购买了一辆日系小车,与其他二手车车主一样,她买车后很快就得为爱车买保险。
而车险代理人员给她打出了一张接近4000元的保单,令她觉得非常意外。仔细查看保单之后,她发现车损险的投保价格是按12万元的购车价,而不是7万元的实际成交价格给她投保的。郑小姐要求代理人员解释原因,对方表示这是行规,即一辆车即使行驶多年,其车损险仍然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保费。当了解到如果车辆全部被毁,保险公司也只按照车辆的实际价格赔偿自己的损失时,郑小姐感到不满。她毅然决定重新找一家公司投保。在这种情况下,郑小姐其实可以不按新车购置价为车辆投保。在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一个价格作为赔偿计算的标准,这个保额不能超过新车购置价。也就是说,车损险的投保保额不一定要以车辆的新车购置价或者是车辆实际价格为准,车主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制定一个车损险保额,但这个额度不能超过新车购置价。
车险过户勿忘检查交强险 黄先生日前反映,不久前他从朋友处购买了一辆二手车,朋友同时把未到期的车险送给了他。但最近,黄先生驾驶该车在路上与一辆小车相撞,黄先生承担全责。为此,他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保险公司拒赔,原因是黄先生没去办理保险变更手续,保险公司资料上显示这辆车的投保人和受益人还是黄先生的朋友。
于是,黄先生让朋友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保险公司依然拒赔,因为这辆车的产权已经不属于黄先生的朋友。随着大量轿车进入普通家庭,近年来全国二手车交易越来越活跃。有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二手车累计交易273.73万辆,同比增长3%,其中相当部分二手车在转让过程中附带了车险。但是,像黄先生这样,买了二手车之后忘记过户车险,出险后得不到保险理赔的情况也日益增多。针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车险业务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二手车过户后,车险也要办理改批手续,保险公司才能继续对被保险车辆承担保障责任,而且保险单的生效日期是从开单日期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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