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航空空难,再加上飞机在国民出行市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旅客对航空意外保险(简称航意险)高度关注。观察发现,保费仅为20元的航意险却隐藏着诸多秘密。
不可不知的航意险秘密
秘密一:不投航意险,也可获得赔偿。实际上,机票、车票或船票里其实都包含着一份强制 “承运人责任保险”,俗称“座位险”。2006年我国颁布的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明确,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40万元,与航意险保额相当。
秘密二:一些航意险还包括延误险。记者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获悉,购买该公司机票的航空意外险中就包含了航空延误险,若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可获得300元的赔偿,若超过8小时则可获得800元至900元不等的赔偿。而其他一些航空公司则将航空延误险与航空意外险分开销售,旅客可以自主选择。
秘密三:诸多替代险种任君选择。目前,一些产险公司已相继推出交通工具意外险,抢滩航意险市场份额。对比发现,在相同保额下,交通工具意外险更便宜、购买渠道更方便、保险期限更长。
然而,为什么作为投保人的消费者却“蒙在鼓里”呢?记者调查发现,一方面是商家指望通过航意险赚取代理费,通常与航空公司是利益共同体,没有“动力”尽到告知义务。此外,一些保险公司故意让消费者忽略自身权益。
“渠道为王”,在保险业也是如此。航空机票售点、旅行社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垄断着大部分航意险的保费资源,并哄抬代理手续费。因此,通常这份20元的航意险,保险公司受益只有三四元,而其他费用则被代理方拿走。
“运营费、渠道费等附加费占航意险纯保费的比例达80%以上,这明显违背了保险精算原理,属于漫天要价。”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按照国外通行做法,保险产品附加费用占保费比例的上限应该限定在25%以内,如此才能挤掉中间“水分”,保护消费者利益。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为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1990年2月,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下发了《关于旅行社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的通知》,确立了旅游意外保险制度。1996年10月15日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及其后颁布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这项制度。1997年5月13日,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颁布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完善了该项制度,使其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旅游意外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保险制度)所称的旅游意外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技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