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赔款优待,在欧洲国家也被称为奖惩系统,是对在上一年中无索赔记录的驾驶员在续保年度的保费给予优惠的制度。不管是无赔款优待,还是奖惩系统,它们的共同特征是,对发生了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加收保费或给予惩罚,对没有索赔记录的被保险人进行保费优惠或奖励。无赔款优待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欧洲,后来逐渐被大多数国家采用,各国在实践中形成了符合自己国情的折扣组别和转移规则。我国在1995年起根据修订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实行无赔款优待制度,规定:一个无赔款年,折扣率10%;连续两个无赔款年,折扣率15%;三年以上无赔款,折扣率为20%。
无赔款优待存在以下优点:
(1)无赔款优待制度有助于减少风险不均匀性,使保费相同的保单的风险尽可能同质。
(2)无赔款优待可以避免小额赔款发生,从而减少了赔付成本和管理费用,增强了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和竞争力。
(3)无赔款优待可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防范道德风险,从而减少交通事故和财产损失。
(4)无赔款优待是针对老顾客的一种优惠制度,不会因为费率计划的公开而被竞争者模仿而减少获利的能力。无赔款优待制度中的老顾客群是不能被其他竞争者模仿的资源,决定了开发无赔款优待是有利可图的。无赔款优待的优点,对于精算师而言,主要是能够帮助他们更正确地评估保单(驾驶员)的个体风险,并且在此基础上,使得每个投保者的保费与其风险大小成正比。
保险在线商城欢迎您的光临www.cpic.com.cn
购买保险可直接登录保险在线商城(www.cpic.com.cn)哦!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