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领驾驶证的镇江句容男子,在句容警方24日夜查酒驾的专项行动中,被现场查获。昨天,记者从警方进一步了解到,朱某因为还是持C1类驾驶证,并在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结果朱某不仅要接受罚款1000元的经济处罚,而且驾驶证也要一次性被记12分。这样,朱某辛辛苦苦才领取不到八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注销了。
6月24日晚,句容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了查禁酒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当晚10时许,32岁的句容男子朱某,驾驶其父亲的苏F号牌小型轿车,行驶到句容华阳北路商业街路口时,被民警拦停检查。因朱某说话有酒气,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测试,其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经查证,朱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且初次领证日期是2014年10月29日,目前还在实习期。 朱某告诉民警: 晚上跟朋友一起在句容市区某酒店吃饭,期间喝了一些红酒,自己感觉没喝多,就开车准备把朋友送回去的,结果被查到了。
心存侥幸,才领的驾照又没了,真的后悔死了 。 警方提醒广大车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1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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