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其与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将从发布日起,对相应乘用车、商用车和船舶减免车船税。其中,排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符合国V排放标准的重型商用车产品减半征收车船税;新能源商用车免征车船税;另外,船舶车船税的减免办法暂时未披露。
据了解,由于重型商用车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则按照车身自重制定,此前北京按照车身重量征收车船税,每吨征收96元,免税后新能源重型商用车将不再需要缴纳这部分费用。
相比之下,由于乘用车车船税是根据发动机排量大小征收税费,因此新能源乘用车在此前就不属于车船税的征收范畴之内。这项政策将惠及大部分乘用车产品。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下称乘联会)的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1.6升排量以下狭义乘用车(轿车、SUV和MPV)的销量达到335万辆,在狭义乘用车市场中占据67.3%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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