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渝北区龙兴镇发生了一起不按车道行驶而两车相撞、致两人重伤的交通事故,经济损失高达30万。5月16日下午3时许,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龙兴镇龙驿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很快就到达现场处置。在现场,一辆两轮摩托车被卷进货车车轮下,车头已被碾轧得支离破碎,摩托车驾驶员和一名男乘客的右腿已经血肉模糊,躺在路边昏厥过去。民警一边通知120急救车抵达现场,一边紧急救护和勘验事故现场。
在调查中,民警发现,该事故主要系两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所致。当天,驾驶员汤某驾驶轻型货车沿龙驿大道准备前往龙兴镇,驾驶员刘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同学小张,沿龙驿大道前往龙兴镇天堡村。按照相关规定,货车和摩托车上路都应该靠右行驶,走最右边的车道。然而,两位驾驶员以为龙驿大道道路宽阔且路面平整,路面机动车较少,怎么走都无所谓。
当天,两车走上龙驿大道后,货车就沿中间的车道行驶,摩托车则沿最左边的快车道行驶。当两车行驶至龙驿大道与龙骏大道交汇三叉口时,摩托车要直行却继续占据最左边的车道行驶,货车要左转,却在中间的直行车道开始变道左转。两车的行进方向与所走的车道完全相反。当两车经过路口时,摩托车驾驶员刘某看到货车走的是直行车道,误以为货车要直行;巧合的是,货车驾驶员汤某也看到摩托车走的是左转车道,以为摩托车要左转。
于是,双方判定大家的行进路线一致,两车在不同的车道,应该不会出事故。因此摩托车继续直行,货车突然左转,一瞬间,两车轰然撞在一起。相撞的一瞬间,两车的距离太近,双方驾驶员都来不及采取任何紧急措施,结果,摩托车前轮冲向货车底部,一下子被卷进货车后轮下。幸好,转弯时货车车速不快,否则两名乘客很可能丧身车轮。在剧烈的撞击下,摩托车车上两名乘客的右腿被撞成粉碎性骨折,两人可能再也站立不起来了。
该事故因两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所致,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对高达几十万元的治疗费、补偿费等,均有双方共同承担。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两车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两位司机均被龙兴大队交巡警罚款200元。发生事故后,双方驾驶员都觉得很“冤”,很意外,因为他们平常都习惯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经过交巡警教育,两位驾驶员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车的危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再次,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一定要遵守规章,各行其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长期在道路上任性行驶,发生事故是迟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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