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前段时间驾车在长安街行驶,被另一女士驾车追尾,两车损毁严重。双方通报所在保险公司定损后,由修理厂对车辆进行维修。然而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当她的车修好后,去找该肇事女士报销修车款时,该女士却百般推捼,甚至连电话也不接。由于修理厂要求支付完修车款后才能提车,这让王女士不知所措。像王女士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时有发生。
一些肇事者因为没有买或者买的保额过低,在出现事故后往往不愿面对高额赔偿金,采取拖延、回避的不理性行为,进而使得无责方无法及时获得赔偿。其实在北京,王女士如今已完全不用为这件事再犯愁了。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今年5月1日前推出,“代位求偿”首次被写进理赔服务条款中。一旦车辆出险,车主只需要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至于责任如何分配则由双方保险公司自行商议解决。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如果全责方拒不赔偿义务,作为无责方只能通过起诉才能获得赔款的局面,在北京已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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