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批"汽车下乡"补贴资金1.03亿元,已拨付到各盟市,将有357万余户农牧民受益。 此次汽车下乡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汽车补贴对象分为两类:农民将三轮汽车或低速报废并换购轻型,以及农民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补贴时限为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标准因车而异,换购轻型载的按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购买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车补贴5000元; 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则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每辆补贴3000元;购买微型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