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auto鞍山讯】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的安排, 汽车下乡 政策已于2010年12月31日结束,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市财政局提醒购买 汽车下乡 产品的农民,要及时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领补贴,防止过期作废。
汽车下乡
汽车下乡 政策自2009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车辆的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应补尽补。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摩托车下乡 政策继续执行,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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