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院看病花钱更少了为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2015年1月1日起,《襄阳市城镇医保及新农合促进分级诊疗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意见》将正式实施。市民持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到不同级的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费起付标准和统筹金支付比例差距将拉大。
以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为例,城镇职工医保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费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00元降为200元,其他医疗机构均提高了,除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没变,其他的均降低了。
城镇居民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均提高了,一类标准的三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没变化,二类标准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了。
此次改革,按照患者知情自愿、就近分级诊疗、无缝对接的原则进行,通过调整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报销门槛费,以及住院费报销比例,以鼓励患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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