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孙女士,43岁,打工者,月均收入2500元
年缴保费:2934元
客户需求:为被保险人做一份人身保障,大病保障,要求至少保本,还要能够返还。
现在想起来,之所以作为女儿的当时没有为自己交6000万能,估计也是在考虑她妈妈的保障问题,毕竟作为母亲年龄大了,平时连打工带照顾妹妹和弟弟,也确实需要一份保障,另外她作为老大,10几年内万一母亲有了问题,也自然是唯一能够承担责任的人。
其实说实话,她母亲43周岁这个年龄比较大,投保已经到了高保费年龄了。她要求能回本,又有大病保障,投入又在3000元以内,当时也是试着设计的。从另外一方面看,似乎她本身对保险也是心怀不信任的态度的,因为她一再说不要求能赚钱,至少能给我保本就行了。
建议书设计下来,结果发现这款产品确实属于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年交保费2934.8,交费20年。
被保险人
产品名称
基本保额(万元)
保障期限(年)
保障简述
孙女士
鑫祥2.3
30
身故金为三倍基本保额
鑫祥重疾
2.3
30
重疾提前给付为三倍基本保额
1、没有加意外确实不应该,只是应投保人的需要,以重疾为前提,保费3000元以内。
2、红利领取方式:交清增额。随着年龄的增长,购买保险保费越来越多,而且身体条件也有可能限制了投保,交清增额则可以不受年龄和身体条件限制,只要在保障期限内,就可以自动增加保额。但是交清增额并不是对所有产品都适用的。
3、30年保障期限,总保费58696,对于保额来说返本已经不是问题,而满期返还生存金,合同中注明的是基本保额的2倍,即为4.6万,我再看红利交清增额中档算下来24468元,高档算下来50756,加上合同中的4.6万保本根本不是问题。也没说她按照高档能赚多少,只告诉她保本没问题。因为我个人觉得,保险最重要的就是保障,脱离了保障谈收益是不科学的。
4、作为我的客户,没有意外保险也是我过意不去的,送意外卡一张也是应该的……
5、以前的鑫盛交清增额只对主险有效,对大病没有作用,因为大病提前给付不是属于基本保额。所以选择了放弃鑫盛的终身保障。而让客户享受到随着年龄增长而保额跟着增长的服务。虽然国家推行医疗制度的改革,但是改革力度远远不够,如果以现行条件下的医疗收费,大病保额不一直增加,如何应对未来的变化?这款产品也成为了当时最理想的低交费高保障产品。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应客户要求,选择一个返还型产品。
6、直到她母亲签字时才知道要给她投保险,也曾表示投什么保险,不知道哪天就没了,花这么多钱干什么。由于交流次数也多了,比较熟了。我开玩笑说,真要是你觉得时日不多,更应该花几千块钱买份保险,留给孩子好几万啊……然后就顺利签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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