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期尾声购买 减少资金收益损失
一般来说,与理财产品相关的一些时间节点主要包括投资期限、募集期限、产品起息日、资金到账日。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者除了费用成本外,还存在时间成本。募集期间,一般不会计息。例如产品是3月15日到3月30日是募集期,4月1日成立,那么从4月1日起,该产品才会计息。如果投资者过早介入,如3月15日就认购,那么有长达15天的时间就会损失资金的收益。所以,同类型产品,较短的产品成立周期对于投资者而言是最为有利的。不怕该产品在短时间内一抢而空,投资者在募集期的最后一天认购会比较好,其间可以投资“宝宝类”等获得一定的收益。
理财产品一般来说不得提前赎回,所以要做好准备在投资期间资金被占用的准备。
产品在投资期间的最后一天,也就是到期日停止运行。虽然目前大多数理财产品都能当天到账,但是,银行是在“到账日”才会把本金和投资收益返还到投资者账户,这中间会有时间差,而这个时间差同样是不计收益。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一般规定资金到账日在5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同样需要留意这些期限做好资金安排,同时算算银行真正占用资金的时间,比较各产品不计息时间长短,以使得资金的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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