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12月15日,宁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与股份有限公司天源支行(以下简称“”)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该产品起息日为2014年12月30日,到期日为2015年6月3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30%/年。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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