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效益的投资原则,使用最高额度为9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9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汇率、利率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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