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车险“代位追偿”和“互碰自赔”机制的具体细则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负责制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去年7月1日我国强制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至今,已经近一年时间过去了。但从佛山各大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到,到目前为止,仍有九成人不懂交强险,近一成无责方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申报,需要承担原本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赔偿的400元费用。
个案:48小时内不申报
为对方交强险掏包
近日,车主赖先生遭遇了莫名其妙的晦气,不仅车被撞了,而且维修费用还要自负。他在马路上小心翼翼地行驶,竟然遭遇了另一辆车追尾相撞。经交警处理后,对方负全部责任。
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赖先生两天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800元。当赖先生把收据交由肇事方索赔时,对方只赔了400元。原因是由于对方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虽然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但赖先生没有在48小时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了自己为对方的交强险赔掏腰包。
九成人不懂交强险
从佛山各大售后服务中心了解到,有过类似赖先生同样遭遇的并不是少数,因不懂交强险而导致自掏腰包赔偿的现象非常普遍。从佛山南海合福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获得一组让人诧异的数据,从去年7月1日至今,有100多辆车出现车主无责的交通事故开回修理厂维修,超过九成人在送车到修理厂维修时,仍未向保险公司报案,为肇事方申请交强险赔偿。绝大多数车主是在汽车售后人员的指引下,才向保险公司报案。据该公司的统计数据表明,约10%的车主因为没有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导致无法为肇事车辆索取到交强险的赔偿。以上无责方由于不原意自掏腰包为对方支付400元,双方经常为此而出现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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