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可入黑名单
两名男子以“碰瓷”手法频频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费,一年内作案300多起,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据悉,“碰瓷”作为一种新型的侵财犯罪手段日益多发,已经成为都市驾车人的心腹大患。为此,昨天下午,上海市法学会联合虹口公安分局共同召开“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行为”法律问题研讨会。交警部门称,只有广大司机遵守交规,才能从根本杜绝“碰瓷”案件的发生。
主动寻撞只为骗保
去年1月以来,两名男子买了两辆二手桑车,故意制造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并以非法购得的汽修厂票据骗取保险公司高额理赔金,然后将车送到三无汽修厂维修,累计作案300余起。目前,犯罪嫌疑人袁鸣晓和吴苛青因涉嫌诈骗被虹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会议上,专家分析了这300多起交通事故的时间、原因等多个方面,发现嫌疑人在案件的发生中始终掌握着完全的主动:嫌疑人大多选择从后面撞击正在并线的车辆。在作案的时间、地点上也呈现明显的选择性,这显然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此类案件都具备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所以应以侵财类案件认定。
专家称,本案中嫌疑人通过与被害人当场私了获得非法利益的,可定位为敲诈勒索罪;嫌疑人通过交警部门与被害人进行调解,获得非法利益的,应定为诈骗罪。
两大措施遏制骗保
专家建议,若想遏制骗保行为,多家保险公司应联手协作。
专家认为,涉及客户资料的保密、个别条款的细节等问题,各家保险公司并不愿将相关资料共享,给某些骗保者“今年骗这家,明年换一家”留下了机会。专家建议保险公司之间可以推行联网的“黑名单”制度,在部分保险公司实行联网,一旦骗保的客户被列入黑名单,即使投保,也会被纳入监控重点。
此外,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这样不法分子才不会有机可趁。根据此案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吴苛青称,他们几乎是百发百中。他们通常利用对方随便变道、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规行为来制造交通事故,由对方负全责,即使交警或者保险公司的人来现场查看,都找不出漏洞。因此只有司机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有效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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