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自治区对乌鲁木齐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之后,记者昨日(2月4日)从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08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介绍,本次调整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按规定领取12个月失业金的,按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550元 (不含“三险一金”)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失业金;领取13个月至24个月失业金的,按550元的65%领取失业金。
据悉,此前乌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480元 (不含“三险一金”)。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