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1、集中参保时间: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底,享受待遇时间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个人缴费标准: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300元。
3、缴费方式:银行代扣缴费:应在2017年12月20日前、2018年1月20日前、2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每月24日18:00点,全市统一生成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月报,并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账号进行扣款。
4、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低起付标准、高报销比例的报销政策。门诊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00元;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住院年度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万元。
5、急诊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一级及以下定6、点医疗机构55%、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3000元。
7、住院的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确定;学生儿童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0元。
8、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全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由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处方底方、收费票据、检查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相关单据报送本人(在京)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社保所汇总后向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以上信息是所有2018年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希望可以帮到更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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