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从电视剧《李春天的春天》播出以来,受到广大观众的广泛关注,其中有一个情节相信让很多人都印象深刻。李春天满怀憧憬去上班,没想到在路上与一辆宾利车追尾,车辆买的是全险可是保险公司并不全赔。 其实不光在电视中的李春天不理解,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就有很多车主跟李春天一样,以为只要是车辆买了全险就是万事大吉了,实则不然。
全保也不全赔
“全险并不等于全赔”,保险业内人一再重申这一观点,但是以下情景在日常生活中确实有发生。
小王在保险公司购买了多项车险险种,其中三者险保额为5万元。年末,小王的车与另一辆车相撞,在躲闪的过程中伤到行人,致一人死亡。经核定,两车各负50%的责任。仅就死者赔偿而言,多方协商赔偿死者家属56万元,小王应赔偿约28万元。但根据保险公司规定,他的交强险先行赔付11万元,三者险最多赔偿不超过5万元,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偿16万元,剩下12万元左右的赔款需要小王自付。“虽然也买了三者险,但额度保得不足,保险公司也就不能全赔。”
张先生也碰到了让他不理解的一件事。每天车都停在楼下小区院内,那天早晨准备上班时才发现,保险杠一侧有损坏。于是马上拨打了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保险公司表示,张先生的情况属于无法找到第三方,停放期间受损,按车损70%给予赔付。这也就意味着,车辆损失费用的30%要由他自掏腰包。张先生的车辆投的全险,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一个都不差,共花费了7000多元的保费。自认为可以全方位保护爱车。本以为上全了保险,可以免除后顾之忧,没想到,这场小意外让他挺闹心。
青岛老城区的几位车主报案说几辆车的玻璃都被砸了,可能是人为恶意破坏。其中几辆车的玻璃都由保险公司赔偿了,但唯独刘女士却没有得到赔付。“这里没有摄像头,也没有人收费。”刘女士说。由于她的车险是买的全险,所以出事后她拨打了相关保险公司的电话,希望能够赔偿,不料却被告知,她的车辆是遭恶意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而且由于没有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公司不对玻璃进行赔偿。之后刘女士认真查看了她的保单后恍然大悟,原来她只购买了主险车损、三者险和交强险。而当时保险销售人员误导说给她的爱车买了全险,她也没有考虑太多直接选择了报价最低的投保了,就没有用心考虑是险种不一样引起的巨大价格差异,后悔莫及。她忽然想起了驾校课程中的一句话——“没有准备好买保险就不要买车”,深感在理。
原来没有车全险
车全险这个词并没有规范化的定义,不特指某种可以保障所有风险的车险产品。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车险时习惯性的把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的特约险、盗抢险等等几个主要的产品一起笼统地称为全险,但这同保险消费者所理解的“全险就等于出了事儿全赔”的概念是不同的,实际并不存在能保障一切风险的保险产品。每个险种都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和最高限额,也规定了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保险消费者购买了所谓的全险,甚至全部车险产品也不能获得全赔。比如无照驾驶、不按法律规定进行车辆年检等情况,以及所有违规违法的行为,保险公司都是不赔的。
提示:在此提醒广大车主,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看清保单的免责条款,确定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足够的保额。否则,就像李春天这样买了全险但是三者险的保额不高,而对方的损失较大,只能自己再掏腰包赔偿对方。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