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天津市出台新政策 生育保险制度将实现城乡统筹

loadingloading
[提要]【摘要】为进一步推进生育保险发展,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并规定从2013年起,天津市将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这一政策的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生育保险发展,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并规定从2013年起,天津市将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实施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会让更多的民众享受到生育保险的保障。
  三项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规定》明确,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本市城乡居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参保人员发生下列费用,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产前检查费;2.生育医疗费;3.计划生育手术费。
  而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包括:1.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2.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3.在非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4.按照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5.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其中B类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不设个人增付比例。
  机构提供保险基金不予支付项目须征得参保人同意
  按照《规定》,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管理制度。参保人员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应当到定点服务机构生产或就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参保人员应当在怀孕后10周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该参保人员的妊娠诊断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到基层定点服务机构办理妊娠联网登记。
  参保人员应当持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发生的费用即时报销;应当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与定点服务机构结算。定点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规定项目以外、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事先须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参保人员未刷卡就医以及在外地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先由个人垫付,再向参保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此外,参保人员住院期跨参保年度的,本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照住院登记参保年度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城乡居民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规定》还明确,本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3项构成:1.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划拨的保险费;2.利息;3.社会捐赠。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费的筹资标准依据上年度本市城乡居民的生育率和待遇保障水平确定。每年的筹资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城乡居民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提示:天津市此次出台的这一政策,意味着天津市继养老、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后,实现了生育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另外,民众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是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31日废止。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