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绍兴市人保财险理赔中心接到温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的二审判决,无须担负一起宝马车因为地面高低不平造成 的车损28567元。
该宝马车是在未产生撞击的状况下产生车损的。绍兴市人保财险理赔中心现场勘查后明确损害28567元,但依据汽车4S店明确的保险理赔缘故是“车子晃动造成 左前减震器松掉与减震座相碰导致”,不属保险条款,给予拒保。 后受益人向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规定赔偿,企业委托代理人根据恰当引入保险条款和投保单等直接证据,表明此车保险理赔缘故不属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撞击”“跌落”等义务,并已向受益人确立告之,获得审判长采纳。一审人民法院评定:商业保险车子系由晃动造成车损,不属保险条款范畴。车险公司已就条文內容和免除责任事宜告之受益人,车险公司拒保言之有理。受益人不服气一审民事判决上告至温州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二审人民法院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
平安车险、太平洋车险、人保车险等好几家车险公司车险报价、车险查询,请关心。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