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个体人员初次参保和续保怎样办理?行政根据《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贯彻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如下:
(一)行政依据:
1、《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3]7号)
2、《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贯彻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3]39号)
(二)办理条件(程序):
无单位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时需先到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管理中心领取《成都市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申报表》,持此表到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签署意见(签章),然后携带此表和本人的户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综保中心办理申报和缴费手续。
(三)所需资料:
1、《成都市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申报表》;
2、本人的户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二楼220室综合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877068728770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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