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你解释一下“意外(伤害)死亡”在保险合同中的意思: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死亡的客观事件。如是属于上面所释的死亡,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那么保险公司按意外死亡条款赔付,如果不属以上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按疾病身故赔偿。
保险公司要求你出具公安机关的意外死亡证明是没错的,错在你叫他们调查时时,他们说不需要调查,并且没有向你说明意外死亡需要公安机关开证明,你可以根据这一点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问题是你得有相关证明说明他们保险公司说不用调查并且没有告知你要公安机关开证明,这样你才可以打胜这场官司,保险公司在报案时都有录音证明,可以证明你们到底是谁的错误。事实上如果你亲戚如果是突然得了急病过世的话那肯定不按意外死亡来赔偿的。并不是像你说的头天还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就“意外死亡”了就叫做保险理赔中的意外(伤害)死亡。
至于意外保险好不好赔或者保险理赔简不简单,一句话:你懂就简单,不懂就难。因为保险公司不是福利机构,保险公司理赔是需要票据的,只要你票据及证明资料齐全,保险公司是一定要赔的。所以以后如果设计到保险事故,首先资讯一下保险公司资深业务员那对你是有好处的,这样少走些弯路,尽量避免不赔或少赔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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