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国保监会组织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在《疾病规范》发布之前,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产品对“重大疾病”既没有统一的定义,也没有核心病种,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千差万别,消费者购买和理赔时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
在《疾病规范》中规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须包括这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分别为心肌梗塞、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
重疾险是怎么发展的?
我们来追溯一下重疾险的发展过程:
2014年,华夏人寿推出常青树,费率之低,横扫了整个重疾市场,几乎Pk 掉所有公司的重疾险产品,一枝独秀。接着很多的小公司纷纷效仿,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开始抢占市场份额 ,利好消费者。
2007年,发生了中国重大疾病保险史上的第一个标志性事件:在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开展重疾定义的制定工作,对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制订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2003年,保监会规定,健康险产品不能设计成分红产品,前期出现的分红型重疾险产品全部叫停,重疾险产品重新回归风险保障;
1996年,推出了保障重大疾病终身的主险产品;
1995年,中国大陆市场引入重大疾病保险,最初也是作为寿险的附加险,保障7种重大疾病,其中包括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尿毒症、瘫痪和重大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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