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社保赋予的基本保障之一。有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啥福利呀?怀孕后怎么办理就医手续?都有哪些费用可以报销?终于!为大家整理了员工最常问的高频生育保险问题哦,大家可以花点时间看看,希望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
1.生育保险,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至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生育月之前的连续12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3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员工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自分娩的次月15 日起,从分娩之日起计算,1年内提出申请。
2.产假期间,有没有工资?
产假是最短可休158 天,但生育津贴只发98天,根据规定,剩下的至少60天产假期间,企业需按合同约定的正常工资标准给女职工发放工资。
3.生育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请的假
保胎假: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工资按照病假标准发放。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的八成发。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时间按照七成发。
依法缴纳生育险的单位,在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98天里,可以根据单位自身的待遇情况,酌情考虑是否给予同时发放工资。因目前福建省对这方面还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单位可以同时给其发放工资,也可以不给发,具体依照各个单位的福利待遇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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