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调查是指案件处理人员结合保险条款及事故发生经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为进一步厘清事实、确定保险责任,而进行的调查走访、搜集证据资料等理赔工作。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以下案件常常需要进行理赔调查或医疗跟踪:
1、死亡或者失踪案件;2。永久性残疾案件;3、群死群伤等重大案件;4、重大疾病案件;5、估损金额超过5千元人民币的案件;6、怀疑有既往病史,先天性疾病或保单条款除外责任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况的案件;7、有欺诈嫌疑的疑难案件;8、理赔纠纷案件,如涉及法律纠纷,涉及第三方责任,保险责任不清等;9、估损金额超权限案件;10、案件处理人员认为需要进行调查的其他案件。
案件处理人员对于需要进行理赔调查的案件,应根据案情经过,在明确调查对象、调查重点及调查方式后,提交开展调查工作。
1、发生保险事故后,请您及时通过以下方式报案:拨打我公司95519客服电话;直接到当地服务中心;通过销售人员。
2 、请您按照《理赔应备资料》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服务中心申请理赔。
3 、我公司将第一时间审核您递交的申请,如材料不全,我公司将通知您补交相关材料。
4 、若事故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并且不属于免责条款以及特约中约定的事项,我公司会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通知权益人领款或将保险金转账到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5 、若事故不属于保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或属于免责条款以及特约中载明的事项,我公司会在核定拒付后3个工作日内,向您发送《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申请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领款手续:
当公司对您提供的理赔申请资料审核完毕,并做出给付决定时,会向您通过电话、短信通知或寄发《理赔领款通知书》。此时,保险合同载明的相关权益人便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件到公司办理领款手续。为了切实保障您的利益,建议您选择通过银行转账领取赔款。
当有多个权益人时,每一个权益人只能领取自己的那份保险金;在没有其他权益人的委托书时,是不能代为办理领款手续的;通过银行转账领取赔款的,我公司只能将保险金转入相应被保险人、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本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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