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地震等自然灾害频发,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昨日,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
按照保监会此前规划,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分三步走:第一步,2014年前完成巨灾保险的专题研究,明确制度框架;第二步,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第三步,在2017年至2020年,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
如今,先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现实选择。考虑到我国地震灾害分布广泛、损失巨大、关注度高,且地震巨灾保险是国际巨灾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之一,按照民生优先原则,选择地震灾害为主要灾因,以住宅这一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障对象,符合我国当前实际。
提示:保监会早前规划,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需分为三步,首先需明确制度框架,其次应建立巨灾保险基金,最后再全面实施该制度,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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