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在两年前,保监会为推动“以房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模式,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在北京、上海等地试点。近期,该试点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
两年试点期限将至,据上海市保监局副局长李峰披露,截至5月底,全国办完“以房养老”流程的仅47人。面对“以房养老”遇冷的情况,开展此业务的幸福人寿保险负责人表示,7月1日后,这项政策还会延续,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同时研究和增加参与性方面的产品。
据了解,“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自己照常居住并领取保险金,在过世后房子交由保险公司处理的养老模式。对此,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博客,微博)曾公开表示,目前人们最担心的还是相关制度的问题。在国外,房屋的评估机制较为健全,遗产税、个人资产增值税等制度都比较完善,因此民众对“以房养老”的接受度也高。
提示:“以房养老”新型养老模式试点两年到期,但据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披露,全国办完“以房养老”流程的仅47人,由此可见,“以房养老”在国内的接受度较低。如何进一步推动该养老模式,还需有关部门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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