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禹州某小学,有一位语文老师因为班里学生作业完成得不乐观,于是罚全班学生做200个抱头蹲。有一位10岁的女生张同学做完200个抱头蹲几天之后,她发现自己的腿越来越痛,越来越严重,最后不能伸屈,近两个月无法走路。去了好多医院看了,后来在一家大医院,医生诊断为下肢肌肉劳损,需卧床休息。学校领导质疑孩子的病和老师关系不大,不过学校也会尽全力为学生提供帮助。不过老师向张同学的家长道歉了,并且说以后这种事情不会再发生 。
这种惩罚,显得有点莫名其妙,惩戒可以,但一定要把握个度。其实小编并不提倡,肢体上的惩戒,对于学生而言,惩戒应当以思想上的教育为主,毕竟,小学正是孩子三观形成的关键时期,稍微一等不好的影响,就可能对于孩子的一生造成难以磨灭的影响。所以惩戒应当以思想教育为主。有人会问了:实施体罚会受到什么惩罚?学平险保障什么?下面,小编就来说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学平险的全称是“学生平安保险”,目前很多家长朋友都认为,它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相对最广,也相对较普遍的一个险种。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比较便宜而保障的范围广,特别适合为未成年的学生投保。它的购买手续也简便,价格也低廉,能提供充足的人身保障。其保障范围包括:
1、意外人身保险。
其中包括了意外事故和意外伤残,其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学生、幼儿)因为遭受了意外伤害所导致了身体残疾时,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2、意外医疗。
其中包括了门诊、急诊所产生费用的补贴,此项保障范围很大,例如:体育课碰伤、摔伤、煤气中毒、交通意外、烫伤、动物咬伤等等,这些意外事件皆含在保障之内。
3、住院医疗补贴。
如果孩子不幸因病住院,只要不是属于极有限责任免除之内的情况,就都可以做出理赔申请。
总结:惩戒可以,像这种明显就是体罚,对于学生放错,惩戒可以,拒绝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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