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2014年9月1日开始,阜阳市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政策。据悉,截止到2015年12月2日,阜阳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业务已经办理了467笔,贷款总额1.4亿元,平均每月办理业务30多笔。
“阜阳实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2008年,当时我们在全省是率先推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李雷介绍,当时我市规定,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由于这个政策是单向的,外地职工回阜买房能够享受公积金政策的呼声渐高。
2014年8月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开始,正式启动公积金双向异地贷款业务。
李雷介绍,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推出后,当月即有不少职工成功办理贷款。2014年11月,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知精神,我市又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拥有我市户籍的省外城市职工,回阜阳购房时,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也可在阜阳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5年,我市又连续出台公积金惠民新政:一是贷款最高额度由目前的单方最高可贷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最高可贷40万元调整为最高可贷50万元。二是贷款首付比例由购房总价的30%下调为20%。“随着政策越来越宽松,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享受的便利也越来越多。”李雷表示。
提示:阜阳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可以的,在08年只能单向实行,但在2014年时,正式启动公积金双向异地贷款业务。如今,拥有阜阳市户籍的省外城市职工,回阜阳购房时,也可在阜阳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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