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文章,来讲讲医疗保险系统的构成,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即:医疗保险系统的组成、医疗保险系统中各方的关系。
1.医疗保险系统的组成
医疗保险系统的构成有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医疗保险开始形成时,主要是两种形式:一是由医师所发起的保险业务,一是由消费者(往往是一个行业的劳动者)所发起的保险业务。
前者,医师(或医院)向特定人群收取保险费,然后当被保险人生病的时候为他们直接提供免费或部分免免费医疗服务,这是一种保险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直接双向经济关系,只不过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不是金钱赔偿而是一种服务赔偿。
通过这些,就出现了由保险方向供给方,通过一定形式,支付被保险人的疾病治疗费用(而不是由被保险人直接向供方付费用的)的所谓第三方付费用情况。从而形成了一种三角关系的医疗保险系统,这可以说是当今各种主要医疗保险形式的基础结构。
2.医疗保险系统中各方的关系
典型的医疗保险系统中的四个基本构成方,都有各自的功能、特点,但又是相互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任何一方的状况和变化,都会对其他方状况和变化产生直接影响。这些情况,我们将在以后的相关章节中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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