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费医疗制度中有3个常见问题,如果你对此还不太了解的话,那么不妨看看下文的介绍。
(1)公费医疗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
公费医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卫生部门不可能单独管好它。因此,公医办隶属于卫生局是不科学的。同时,也限制了公医办的编制。据武汉市统计,专职管理人员与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之比为1:7304,郑州市有13万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只有3名管理人员。平时只能应付日常报销、拨款等事务,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2)公费医疗管理手段落后
公费医疗享受人数,各城镇不一样,少者几万,多者几十万,甚至更多,可是绝大多数城镇还是手工处理公费医疗资料,致使许多重要的数据都无法获得,给领导决策、监督管理等工作带来困难。
(3)公费医疗经费定额低
公费医疗经费定额可以定得比实际人均医疗费用低一些,但不能定得太低,应考虑到把医疗费用控制在定额标准范围内。假如无论怎样努力都达不到,那么说明公费医疗定额标准确实定低了。1983年开始把公费医疗定额标准由30元调整为36元,并且试用了几年,而实际医疗费用为标准的2—4倍,公费医疗定额标准显然定得太低。
以上这些就是公费医疗制度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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