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我国的劳保医疗(第二阶段篇)

loadingloading
[提要]我国劳保医疗的第二阶段包括三个时期,即: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国家成立后。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分别制订了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职工患病后医药费的支付方式。1940年陕甘

我国劳保医疗的第二阶段包括三个时期,即: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国家成立后。
抗日战争时期
各抗日根据地分别制订了劳动保护条例,规定有职工患病后医药费的支付方式。1940年陕甘宁边区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疾病医药费由厂方负责。1940年晋察冀边区政府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规定,工人因劳动伤、病、残废者,雇主负责医疗费用。
1940年晋察冀边区《关于改善工人生活办法草案》规定,工人疾病治疗的医药费用等由雇主负担,1942年冀中总工会和农村合作社冀中总社公布的《关于各级工厂职工待遇之共同决定》规定,医药费每人每月二角,由厂方开支,集中使用。
解放战争时期
1948年1月,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决议提出,逐步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同年,华山工商会议规定,各企业按月拨出工资总额的3.5%,作为劳动保险基金,以解决工人的生、老、病、死、伤方面的问题。1948年12月,公布《东北公营企业战时劳动保险条例》。1949年7月1日,在东北地区所有公有企业实行,规定各公营企业管理机关须按月缴纳等于本企业工资支出总额的3%作为劳动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10月29日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1951年6月26日,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1月26日劳动部公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