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无处不在,当不幸发生意外时,购买了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要几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去购买团险,不仅不能享受到相应保障,而且出险理赔时,很可能会被拒赔。也有不少客户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单位给买了团险,无须多考虑另外的商业个险。对此,中意人寿该人士表示,事实上,社保、团险和个险对于个人来说,就像金字塔结构的关系。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了,很多企业都会为自己的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那么参加团体意外险的员工在理赔时需要哪些材料呢?本文主要介绍团体意外险的深度知识,教你更加了解团体意外险,并且了解团体意外险的理赔知识。
认清团险的真实意义
1. 保险“金字塔”
位于金字塔底层的社保仅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诸如失业、养老等;团险在社保的基础上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一般能覆盖意外、健康等风险;而个险则是个体因风险不同自由选择,不仅是对前两种保险的补充,而且保障涉及的范围和额度也最多样。同样,对于个人而言,这三种保险的支出成本是依次递增的。因此,最合理的莫过于将三者结合起来,最低的基本生活保障用花费最少的社保支出;日常普遍的意外、医疗保障以及部分的补充养老等,可以由费率较低的团险来承担。通常,前两项保险并非由个人可控,因此个人需要了解社保以及公司团险覆盖了哪些风险,保障的额度有多少,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析尚未补足的风险缺口,购买相应的个险产品进行补充。
避开团险索赔误区
作为被保险人的员工,应该及早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处了解自己能获得的保障。需要了解的团险权益包括:保障范围、保障额度、保障期限、除外责任,以及申报理赔时需要提 供的材料等。一旦出险,先向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或者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再进行相关理赔。
由于有些客户平时并不十分了解自身的保障和理赔的手续,忽视了一些细节,反而令理赔程序更费周折。对于医疗保障类的团险,客户为了顺利索赔,必须留意相应保障项目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对于以下情况也需要注意:
(1)非本人就诊的费用是无法得到正常赔付的,因此不要让他人代诊。
(2)了解哪些是公司所购团险中指定的医院,必须要前往这些医院就诊,如果在指定范围之外,一般都不予理赔。
(3)在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在医院药房以外的机构购药的费用将不会获得补偿(如自行到社保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如果确实因为医院药房无该种药品,而需到外面购买,需由医院门诊办公室等部门盖外配章。
(4)无病症单纯开药:有的员工看病时让医生开一些与病情不相关的药品,以备病时用或保健。这样开出的药品以及相关费用将不会获得赔偿。
(5)仔细检查申报理赔的发票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果不一致,基本上会遭到拒赔。
(6)提供的材料中要有与发票一致的病史,仅提供发票、无病史或者病史不完整,也会影响理赔的成功率。
(7)无病症的检查视同例行的常规体检,保险公司是不会予以报销理赔的。只有当客户有症状时进行的医学检查,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才能得到正常理赔
专家告诉您:投保团体意外险该注意的事情
投保团体意外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一是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二是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三是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四是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团体意外险保费的计算方法
团体意外保险都有固定的费率,投保人可以选择每人保多少,然后乘以费率 ,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 。
团体意外险所需理赔材料
团体意外险条款:
根据条款第十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保险人,方式可通过业务员或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报案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姓名、保险单号、保险名称、出险时间、地点、原因、目前状况、就诊医院等。主要形式有两种:电话报案和上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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